为做好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
2018年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1.考试条件
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或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自行下载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3.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可登陆http://jszg.hee.gov.cn/查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4.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我院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
6月8日-6月19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
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请点击入口报名。选择其他入口报名无效。
2.体检
考生持贴有与网报同版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于5月21——6月20日到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或邯郸市第一人民医院(东区)医院体检,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3.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认定机构须选择邯郸市行政审批局申请认定。
网报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武安市行政审批局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为6月25日——6月29日(过期不候),确认地点为武安市行政审批局3楼公共服务科窗口。现场确认须本人亲自确认,不可他人代办。
(3)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应完全一致,申请人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
4.证书发放
具体证书发放时间在现场确认时由武安市行政审批局安排通知,也可于7月下旬登陆http://jszg.hee.gov.cn/查看,或添加微信公众号:“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以便接收相关信息,公众号二维码见附件4。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导出下载PDF格式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认定结束后一份由认定机构留存,一份发放给申请人存放至个人档案中)。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自行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4.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或学生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毕业证明(找班主任索取),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将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补交到认定机构。
5.从“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网址http://www.ntce.cn/的“合格证查询”栏目下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7.《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可登陆http://jszg.hee.gov.cn/或我院官网按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下载相应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找班主任索取),可登陆http://jszg.hee.gov.cn/或我院官网下载,按要求填写,班主任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9.近期淡蓝色,白色或红色背景,免冠无头饰正面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10.所有证件原件,现场确认审核完毕后退还申请人。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出具的证明、学信网相关证明、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等顺序排列装订。
邯郸学院武安分院招生就业处
2018年5月20日
附件: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附件:幼儿园和中小学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