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部:
为切实保障学校困难教职工的基本生活,充分体现学校党、政、工对广大教职工的关心和爱护,增强学校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邯郸幼专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工会会员)
二、申请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 本人或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参照国家医保目录规定的重症病种),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家庭年收入50%以上,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2.丧偶导致生活困难的。
3. 家庭遭遇火灾、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财产重大损失,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
4. 本人或直系亲属发生重大意外事故,造成身体残疾或生活不能自理,需长期护理且无稳定经济来源的。
5. 家庭供养直系亲属较多(如赡养2位以上老人、抚养2位以上未成年子女),且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者收入较低,导致生活困难的。
6. 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经工会核实确认的。
三、申请流程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职工向学校工会提交书面申请。
2. 工会复核:工会成立帮扶审核小组(由工会委员、职工代表组成),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必要时实地走访调查核实。
3.向学校领导报批。
4 .网上公示。
5. 财务处按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号直接拨款发放。
四、注意事项
学校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民心工程,是学校党政工关心困难教职工的具体体现。全校教职工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实事求是,按要求提交申请,在12月18日将申请报送到工会102办公室。
邯郸幼专工会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