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遴选实践实习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和加强我校实践实习基地建设,为学生创新创业就业能力培养和实践能力提升搭建平台,我校决定遴选一批能起引领、示范作用的实践基地作为我校毕业生教育实习基地,遴选办法如下:

一、遴选对象

河北省辖区内具有合法办学资质的幼儿园、小学、早教机构等,以河北省南部为主,早教机构可以辐射京津地区。

二、遴选条件

1、办学理念先进,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学生创新能力、求真求实科学精神的培养,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2、办学特色鲜明,具有优良的校风,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教研氛围浓厚,校本研修富有特色,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位于本市或本区域前列,具备与高等师范院校合作的经验和条件。

3、实习单位必须为市、县(区)教育局(教委)等行政单位批准设立的单位,具有合法的办学资质、办学规模较大、办学条件良好、管理规范、教学设施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场地和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

4、实习单位能提供充足的实习岗位和实践指导教师,能按实习要求指导实习生完成实习教学任务,在实习期间对实习生严格要求和管理,保障实习生的实习教学质量和安全等问题,并对实习学生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培训。

5、能够解决实习生实习期间所需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为实习学生提供安全的食宿条件。

6、实习单位必须具有合作精神,能够按照《劳动合同法》用工规定,为实习学生提供必备的教学用具和劳保用品;能够分别与学校、实习学生签订协议,并严格履行协议。

7、实习单位必须能够关心实习学生的工作和生活,不许让其做与实习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安排实习学生在法定节假日上班,也不得安排夜班和加班。

8、实习单位必须合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管理规范,近3年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记录;实习条件完备,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符合产业发展实际。

9、幼儿园须是在教育主管机关备案并具有办学资质和办园特色的省级示范园、市级示范园或城市二类及以上幼儿园;小学应为公办学校。

10、与学校有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优先。

三、申报及遴选

1.请有申报意愿的幼儿园、小学、早教机构等填写《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实习基地申报表》。

2.教育实习基地遴选采取材料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实习基地申报表》、法人证、办学资质扫描件(电子照片)、幼儿园评级证明、单位简介(照片、视频等)一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hdyesfgdzkxx@163.com)中,现场考察安排另行通知。

3、所有实习基地经考察合格、党委会讨论通过公示后,统一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

四、合作机制

1、遴选出的幼儿园、小学,作为学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签订实习基地协议并悬挂“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践基地”牌子。

2、根据各专业培养模式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安排或学生自愿到基地实习、实践,并把基地作为毕业生就业的重点推荐对象。

3、学校将与基地建立动态联系,跟踪学生的实习情况,实行定期回访制度,把实习生在实习、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和园校方共同解决。

4、学校会适时邀请实习基地的园长、校长和有经验的老师来学校给学生开展讲座,让学生能更早适应幼儿园、小学实际工作。

5、配合学校搞好专业规划、师资培训、项目建设等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 季老师

联系电话:0310-5586666 5588891 5888892

附件: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习基地申报表